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广东医科大学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密切学院与高层次人才的联系,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拓宽人才建言献策的渠道,充分发挥高层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 参加联系的领导干部范围: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副职。
第三条 联系对象:学院高层次人才和在教学、科研工作上取得突出成就的人才。
第四条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的人才原则上结合分管工作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第五条 联系内容:了解联系对象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高层次人才为学校学院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听取联系对象对学院党委、行政工作,特别是学院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实施以及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高层次人才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关心联系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了解联系对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采取措施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改善工作条件,为高层次人才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六条 联系方式: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座谈等形式,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系。学院领导与联系对象走访面谈一般每学期不少于2次。联系对象也应通过面谈、电话、微信、邮件等主动向联系领导汇报工作、反映问题,积极为学院建言献策。遇有关重大问题,学院通过召开全院高层次人才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领导干部要加强与人才的联系沟通,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人才,每次联系都详细填写《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联系人才记录卡》。联系人将联系对象的情况不定时向学院通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表:1.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联系人才记录卡
2.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安排表
中共广东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 表1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联系人才记录卡
联系对象基本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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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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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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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
|
联系人才有关情况记录 |
联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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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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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内容 |
|
有关事项或问题协调处理过程及结果 |
|
附 表2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安排表
序号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人才 |
1 |
邓海宾 |
学院党委书记 |
张春明(信息工程系) |
2 |
林林 |
学院院长 |
朱铭宁(生物医学工程系) |
3 |
张美艳 |
学院党委副书记 |
侯洁(信息工程系) |
4 |
李松涛 |
学院副院长 |
何文广(计算机教研室) |
5 |
王勇 |
学院副院长 |
李绍新(物理教研室) |
6 |
崔金超 |
学院副院长 |
梅周胜(高等数学教研室) |
主题词:领导干部 联系人才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委 2024年03月18日 核对人:谢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