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发文件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4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09


为准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为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等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年度考核备案工作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广东医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版)》(校人力〔2024〕49号)、《广东医科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和《广东医科大学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职员考核办法》(党组〔202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教学、科研、教辅、工勤以及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项目制和特聘人员按照合同管理另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1.管理人员考核办法根据组织统战部通知进行。

2.专职辅导员考核根据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通知要求进行。

3.教学、科研、教辅、工勤以及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考核根据人力资源部通知进行。

三、评优办法

各个科室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考核工作,评优比例不得超过科室参评总人数的20%,在此基础上,可推荐1位评优候选人。

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当年学院的总体工作安排和个人表现,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各个科室提交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并确定当年学院的优秀等次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定的考核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各相关部门。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