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发文件

关于加强系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9



学院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科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成立核心管理小组。小组成员由各系、教研室、实验室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以及相关人员组成,可以3人或者5人。部门核心管理小组负责研究和讨论部门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人才引进、专业建设、教师培养、教学改革、评优评奖、经费使用等重要工作,小组具体的会议制度由系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学院给予两个专业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经费各3万元/年,教研室、实验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经费各1万元/年,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教学实践、集体备课、教师培训、专业建设、科室建设等开支。经费使用需要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和学院要求,由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统筹安排。

三、人员外出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进行报备,相关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党务工作外出经学院党委书记审批,其他工作外出经相关业务分管院领导,如属于教学工作的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属于科研工作的经分管科研副院长审批,如属于实验室工作的经分管实验室副院长审批。如果是参加学习培训(会议)的外出,在培训(会议)结束后,将相关材料交由办公室(林毅、王梦老师处)统一存档,并登记后方可走报账流程。




广东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