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发文件

关于成立第三届广东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13


各科室:

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校高教〔2022〕3号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管理办法》(修订)、校高教〔2022〕4号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实施方案》(修订)的文件规定,现决定成立第三届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任期3年。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

副组长:崔金超

  (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王 勇、李松涛、何 青、吴应江、李  英、张延芳、张春明、吴兴达、吴 琴、周  珂、周木良、郑金秋、赵 云、熊刚强、蔡

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如下:

1、 建立和改进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制定教学督导与评价的工作计划。

2、 定期督导与评价学院教师理论课、实践课的教学质量。

3、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每月能承担6学时以上教学督导基本工作量,具体实施按实际情况,但需保证每月能参与督导与评价活动。

4、 听课的主要对象为第一次上课教师、申请晋升教师及学生反映教学质量不高的教师,也可对其他教师进行随机听课。

5、 每次听课后填写《广东医科大学理论教学课堂质量评价表》,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做出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并做好听课登记。

6、 督导员应在每次听课后当面向授课教师反馈。

7、 展开考试监控与评价工作。主要对试卷进行抽查,检查试卷命题程序、命题质量、试卷评阅、试卷归档等是否符合规定。

8、 定期抽查教研室的教学档案。

9、 开展教学专题调查和研究,提出对提高教学质量和 水平的建议。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 附件【2024-03-12_001.pdf】已下载
  • 附件【2024-03-12_002.pdf】已下载